聯系人:陳先生
電話: 0591?83508769
手機:18965051155(微信同號)
網址:www.tsnrevere.com
郵箱: 2925614812@qq.com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盤嶼路奧體陽光天地SOHO3號樓3樓330
未成年人監護人發生糾紛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點的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指定為近親。如他對該項委任不滿意,可提出訴訟,由法院作出決定。如果在上一項命令中有資格獲得福州未成年子女監護的人喪失監護能力,或對監護人明顯不利,法院可根據有利于監護人的原則,從該命令中有資格監護的人中選擇一人。如果未成年子女有識別能力,他或她也應征求監護人的意見。
胡大偉是徐州一家私人建筑公司的老板。1999年春天,他遇到了劉小麗,她在一家美容院工作,盡管父母堅決反對,他還是和妻子離婚了帶著5歲的女兒胡靜與劉小麗結婚,并在2001年生下了他的兒子胡朋。2005年9月26日,胡大偉和劉小麗在家中去世,留下了11歲的女兒胡靜和5歲的兒子胡朋,以及兩座高檔別墅和一棟價值300多萬元的房子。"失去父母后,胡靜和胡朋的祖父母把他們聚在一起住在一起。"從那時起,兩個孩子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指定胡靜和胡朋為胡靜和胡朋的監護人,由他們的祖父母申請。"今年1月22日,胡朋的祖父母劉小麗的父母向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胡鵬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居委會任命,同時確認由起訴人為其監護人。雙方都想提出和監護胡朋,但未能達成協議。
[審判結果]
人民法院認為,我國現行法律明確規定,監護人的監護能力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條件和經濟條件,以及監護人在生活中的接觸條件來確定。對具有相同監護資格的人,可以按照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確定。胡朋的祖父母現在住在城市地區,胡朋目前的生活和教育環境是穩定的。通過全面比較胡朋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狀況,法院從有利于胡朋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現在適宜由胡朋的父母來監管。Z后,法院裁定,居委會批準任命胡朋的祖父母為胡朋的監護人。
[個案評估]
在本案中,認定監護人有一些具體的理由,如當事人的身體狀況、經濟能力、生活環境有利于監護人身心健康等諸多因素,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更適合處理。